近年来,随着我市城镇居民住房商品化程度提高,公积金购房贷款和提取的人数、金额迅猛增加,资金使用的增长速度大大超出资金归集的增长速度,导致资金短缺的矛盾凸显。目前,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已超过85%,大大超过管委会规定的75%,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保证有足够资金最大限额地满足我市缴存者的购房需求,启动应急预案,科学适时地调整使用政策,作出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保留最近6个月缴存额的
可以打电话给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相关政策规定,职工申请销户提取的,所在单位应事先向管理中心提交《宁德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将该职工缴存账户申请封存,账户封存后职工就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了。经查您的账户目前处于正常状态,因此只要将您的缴存账户进行封存后就可以办理提取手续,并非一定要等一个月时间。 详情可直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
根据新施行的《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按合同约定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满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提取还贷方式包括目前尚未执行的“年冲还贷”方式。由于该项业务需有数据对接、技术支撑、测试运行环节和时间,省里于2013年8月份决定对相关地市进行上线测试,安排顺序为南平、莆田、宁德等,现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在上线测试运行中,2014年4月份前后将在莆田进行测试,接着将对我市开展该业务。因此,我市暂时无法开展“年冲还贷”自动还款业务。
据您所述,您可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及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调离宁德市的调动工作证明)到原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提取业务。 如有其他问题,可直接拨打12329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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