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赠与。具体情况如下:<BR>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P><P> 对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赠与或买卖<BR>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或者赠与,但须补缴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