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缴纳的淮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担保费交过后返还吗?有什么条件限制?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淮南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落实担保,由此缴纳的公证费是由公证机构收取、担保费是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房融资担保公积金中心收取,公积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2014年10月17日,公积金中心在收到省住建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合肥公积金中心支行转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后,公积金中心立即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通知相关部门停止收取上述费用
2017-10-1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