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屋遗产公证为例,房屋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三)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3.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交易手续费=总面积*3元、印花税=成交价*0.05%;如果原产权证上的买受时间未满五年,还要征收营业税(评估价或成交价*5.55%)和个人所得税(增值部分*20%)。
委托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因涉及核缴税、查档、申请登记等各项具体事项,各委托事项应在有效的委托权期限内办理;申请不动产登记中确属特殊困难群体的,登记中心可提供相应的绿色通道和便民服务。针对与您沟通中反映出的情况,我们将与具体承办的登记中心了解相关情况,责成其进一步规范相关登记行为。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