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新闻
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将从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人
2017-06-15 16:51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从9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高额度将从15万元/人提高至20万元/人。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一种政策性贷款,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低,调高*高贷款额度后,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帮助职工**住房中的作用。
据了解,至去年末,我市已有37.97万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为76.5%,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为45.47亿元。我市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已先后多次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高额,1996年*高贷款额仅为3万元/人,1999年为5万元/人,2003年为15万元/人,这次是我市第三次上调*高贷款额。参加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果夫妇都达到条件,*高贷款额度可达40万元。在2000年,我市开始允许职工**二手个人住房时向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