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在石家庄但在就业地(外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在石家庄使用银行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缴存明细、无公积金贷款证明(加盖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将银行商贷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办流程:职工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核——签订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自筹资金还清商贷余额——解除房屋他项权抵押——重新办房屋他项权抵押——房屋他项权抵押至公积金中心名下——公积金中心通知委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原有商贷的贷款余额,且不超过60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以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为基础,结合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所购房屋最高贷款比例、贷款年限及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贷款额度以公积金中心信贷部门的审批额度为准,您可持相关申请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业 务大厅信贷窗口试算您的贷款额度,或参阅公积金中心公积金网站的贷款额度指南:http:www.sjzgjj.cnyewuzhinan1243.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