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感谢你的支持,中梁开发商还是比较良心的。楼盘明年一期上房,让我们一起期待,品质看得见
你好,不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物业服务企 业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通 过招投标程序签了合同合法有效,开发商已完 成了选择物业公司的使命,必须待业主大会成 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物业公司的去留,开发 商如果房子没卖完,只能行使部分投票权。目 前,法律上没有直接禁止开发商自行提供物业管 理服务,而是规定了开发商在出售房屋前就应当 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 服务合同》。开发商在房屋出售给购房者后才 选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显然是违反了上述义 务。因此,开发商对于因其违反义务而造成已签 合同购房者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有关 规定,开发商与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 同》时,应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作为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这就使得原本只约 束开发商和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的《前期物业管 理服务合同》对购房者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开 发商、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和购房者都无权单方 面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