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商已经对房屋质量问题作了赔付,出卖人在交房30天内必须达到使用条件,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开发商不愿对此再赔偿.律师认为我对拖延交房进行赔偿的要求是合理的.我的问题是:

    《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四条:乙方不能按期缴纳承包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5%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1-05-26 1
  • 我是婚前个人首付的房款,结婚后签订的买受合同,买受人是我,办房产证时也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应该属于二套房,无

    2021-01-02 1
  • 但买受人必须向出卖人支付该商品房价款总金额的20%作为退房违约金,出卖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本补充协议与合同约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房屋 包括房屋的数量和质量?在数量上应明确计量单位?,?在质量上应明确房屋是高层建筑还是多层建筑、或是平房?,?以及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层次?,?房屋的朝向、房屋的面积、房屋的环境、配套设施以及物业管理等,都必须明确清楚? 2、价款 即一方当事人以货币形式支付对方房屋的代价?,?是买受人最主要的义务?它既是房产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房屋面积、房屋质量的价值表现在合同中应明确支付货币的名称、单价、总价以及付款方式? 3、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 即房屋支付的日期和交付手续?,?房屋价款的支付日期和支付办法等,?房价是现金支付还是支票支付?,?是在出卖人所在地支付还是在买受人所在地支付?等。 4、产权登记及费用 明确产权登记时双方的职责分工、产权登记的时间以及有关费用等。产权过户登记费、印花税、契税及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5、房屋基地使用权 房屋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 6、违约责任 合同订立后?,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而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即为违约责任。比如开发商逾期交房,交房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购房者不按期支付价款等。出现类似的情况,是强制履行合同,还是支付违约金等。

    2020-07-29 1
  • 合同中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是:出卖人在交房后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千分之五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房屋所有权一般以房产证上的房主来确认,若有争议,必须合法举证,涉及到继承权的,需要遗祝或者法院判决书。   若是没有上述证据作为确认的,就需要当地基层政府介入调解,或者由权益主张方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会根据案情进行调查取证,最终做出公证判决,就可以完成房屋所有权确认了。

    2020-06-20 1
  • 按合同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30天,买受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可现在开发商不同意退房,请求咨助。

    现实实践中,开发商由于各种原因推迟交付房屋的期限,业主很长时间无法收房。业主策略: (一)集体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一般派能说会道的业务人员与业主协商,拖延时间或找各种理由开脱,或作出各种承诺,以平息业主的怒气。但可能经过数次协商,开发商仅承诺给予少量的赔偿或减免一定的物业费补偿。 (二)向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反映,请求处罚开发商。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只有行政权,没有民事审判权,只能处罚开发商,而无权要求开发商足额、及时赔偿业主。所以,对于业主的反映,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只能调解。房屋建设管理机关会在调解数次无果后,建议业主采取法律手段。 (三)向法院起诉。迅速及时的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或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020-06-12 1
  • 我奶奶的平房拆迁分得三处安置房现在安置房一期已经下来了能不能成为这所房子的最终买受人

    您好!现在无论农村征地还是城市房屋拆迁都要求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完成一系列的行政审批,现在叫行政许可。首先,取得项目立项。按照现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必须公示,未经公示无效,涉及到老百姓重大利益的必须听证。第二,取得规划许可。目前实施规划管理的手段主要是一书两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拆迁主要要求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依据前面的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选址要征得附近的人同意。目前在房屋拆迁诉讼阶段,一般会忽略选址意见书。如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备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候,老百姓可以要求听证,要求对规划许可审查,看前面有没有选址意见书。房屋拆迁中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第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二、维权的方式现在主要是两种方法:1.行政复议2.协调所以,村干部要是来提拆房子的事情,您就拿出房屋安置协议,按照协议上的补偿条件跟他们谈条件。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2020-03-25 1
  • 出售宅基地房屋,买受人可以不是同村的吗?

    2019-11-03 0
  • 房屋规划变更,开发商却未告知买受人?

    您好,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否则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房地产开发企业还要承担违约责任。业主维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向规划局提出异议。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包括业主)均可向城市规划部门提出异议,可通过网上或信函等方式提出,证实开发商在售楼时曾经做出承诺,如今变更会对业主的权益产生影响。第二种方式则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开发商撤销向规划部门提出的申请。

    2019-07-20 1
  • 什么是交付之日我买房的合同上说:定于2007年3月31日前将具有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的条件下交付买受人使用,交付两

    2019-05-27 1
  • 与同事以夫妻关系贷款购房后(买受人是我,贷款有两人署名但是实际还款将由我承担)签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019-02-18 0
  • 退房协议:开发商要求买受人自行清偿贷款余额.并注销登记备案相关购房手续后是否合理或风险?

    2019-01-27 0
  • 开发商把合同上买受人名字漏掉了一位就把数据传送给房管局了,要如何增加?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急![厦门]

    直系亲属方能办理增减名。

    2019-01-10 1
  • 委托代理人购房,买卖合同等文件上还需要买受人本人签章吗[厦门]

    你好! 关键是在于委托公证中有否明确具体事项,比例代为签署合同等。 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最好是公证处盖章核对的。

    2019-01-01 1
  • 买受人没有按时领取房屋,只是说要承担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大概怎么赔

    2018-12-26 0
  • 公房拍卖后过户给买受人需要哪些材料?[厦门]

    2018-12-17 0
  • 有共同买受人名字,请问这是开发商的问题还是房管所的问题?

    2018-12-08 0
  • 咨询交易登记中心-商品房购买合同减名(限直系亲属).工程未竣工验收之前的减名能否提供开发商与买受人的协议格式,申请人及配偶[厦门]

    你好! 没有范本,但是一般来讲,开发商都有办理过相同手续,请找开发商。

    2018-11-13 1
  • 买卖合同变更备案-您好! 我正准备向别人买一套尚未竣工验收的预售商品房。请问可以到贵局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姓名直[厦门]

    政府对未竣工房产转让已明令禁止。

    2018-10-30 1
  • 咨询契税-! 我想咨询一下:通过拍卖方式取得的房产,拍卖之前房产并未办理产权证,买受人竟买成功后在房管局是[厦门]

    你好! 现在办理个人住房买卖过户手续,个人印花税免征。

    2018-10-21 1
  • 抵押状态下过户-请问抵押在个人名下的房产,若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能否出售过户给第三人?(抵押人、抵押权人、买受人均[厦门]

    你好,具有银行同意抵押房产交易放行单的,可以过户。

    2018-10-1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