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申请退税的方法是在房产税流程走完后,去当地的交易核心办理退税登记,办理完毕之后,20个工作日到账。相关说明如下:1、个人住房房产税退税是针对居民拥有的房屋征收的一种特殊税种,在一定的条件下就可以进行减免免征。2、纳税人由于某种原因,误缴了房产税,或由于计算错误等原因多缴了房产税,报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可以办理退税手续,将已缴纳的税款予以退还。其计算方法是:退还误缴的税额=已纳的误缴税款。退还多缴部分的税款=已纳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款。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目前此政策已经取消。按照上海市政府的规定,凡在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共5年期间,购买上海市商品住宅或者差额换购商品房住宅(不含购公有住房),并在产权证列名为产权人,持有本市税务机关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购房者,包括中国公民、外籍个人、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不受户口限制,在产权证发证日期起的6个月内办理登记的,均可享受个人所得税计征税基(即个人应纳所得税额)抵扣。在这5年内,以不超过购房金额或者差价换购金额为限,其购房金额或者换购差价金额,可以在个人取得的以下各项应纳所得税额中抵扣:工资薪金所得;采用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但不包括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和对私营企业投资者带征的股息、红利所得),退回以上项目已征收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