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相关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申请人的年龄、月缴存额、房价、房龄、房屋结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1倍、近三年的个人征信等综合确定得出的。同时还要结合您的住房套数情况计算可贷金额:如首次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如首次购、建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若您的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2.10平方米并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则新购住房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购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为30%,新购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或首套住房未结清商业购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为60%。在许可的贷款额度范围内,可以自行选择贷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