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公房可以办理退税。已购公房买卖及退税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对方是以什么价格从单位购买公房的,土地出让金是否已经缴纳,针对这些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考虑。根据京财税[2003]917号文件:居民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前后一年内新购各类商品房,按新购商品房与出售已购公有住房成交价的差额计征契税。除此之外,办理退税,也需要满足以下三点:1、减免税、退税手续必须在纳税人结算缴纳税款之日契缴纳曰期(即契税完税证或缴款书填发日期)起三年内办理。2、在出售已购公房前后一年内购买新住宅,即纳税人买房合同签订时间与卖公房合同签订时间相隔不能超过一年。3、出售公有住房人与购房人必须是同一人或者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或者夫妻关系。
房产契税退税在地方税务局进行办理。一、办理退税流程如下:1、纳税人向其主管征收机关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契税退税(款)申请审核表》,同时按照征收机关的要求报送有关资料。2、征收机关确认报送资料齐全后,应当场受理退税申请,并审核纳税人填写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3、经查实,对情况属实的,经办人形成退税意见,报分管处长、处长及分管局长审批后开具退税凭证。同时,转国库处后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退税手续。不符合退税条件的,征收机关应及时做出明确答复和解释。4、对退还部分税款的,纳税人持已批准的《契税退税(款)申请审核表》、《(契税待解户)暂存款通知单》及纳税申报资料等到契税直征窗口,由窗口征收人员重新核定应纳税款并开具完税证后,经办人再开具退税凭证,办理退税手续。5、归档。经办人将退税凭证(第五联)、《契税退税(款)申请审核表》(第一联)等退税资料装订好,每半年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