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拆迁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zoelaw:你好! 如果开发商已经把他们的总的《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买卖资料报到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你可以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凭《房屋所有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己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不过,我建议最好是由开发商办理,因为大多数地方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尚未形成《房屋所有权证》那样的办理程序。但是,开发商有合同,不应该收走你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