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期交付房屋 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如果是个人办理:1、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2、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期偿还所有贷款本息的能力;3、申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房屋的合同、协议以及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5、有符合贷款要求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所购房屋的首付款;6、借款人的年龄加贷款期限最长可至70岁(含)。其中,符合我行个人信贷业务优质客户群体范围的,借款人的年龄加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5岁。如果不是个人办理:如果房产证要写夫妻两人的名字,然后还有要注意的是配偶的身份证也要带上。一般来说买卖双方是通过中介绍买卖的,首先要签的中介公司给我们提供的合同,过户当天的办房产证用的买卖合同是由房产局提供空白合同。身份证要复印件5份.买卖合同要复印件2份。办理手续:在房管局签买卖合同,到国税和地税局交个人所得税(卖方),交易税,房契税,再回房管局过户登记。一般买卖双方是在开始就说好谁交谁的税,或者可能是说好买方帮卖方交,也可能是说好卖方帮买方交。如果是由中介公司来办,会少走点冤枉路。分期付款买房需要到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比全款买房多缴纳一项房产抵押登记费120元,根据面积大小、是否头次购房缴纳,如下: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头次3%,买方缴纳;4、交易费3平方,买方;5、工本费80元,(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6、抵押登记费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