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在还贷期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在石家庄本市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 份证、夫妻关系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公积金管理中心办支取业 务。单位提交的住房公积金支取业 务,材料齐全、符合支取条件的,支取业 务当日即可办;业 务办之后,支取资金可在3个工作日内转入单位账户,职工向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并领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