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先一起弄清楚几个时间节点:
房产税政策的出台时间:2011年1月28日
房产税的起征时间:产证登记日期的次月开始征收
房产税的缴纳时间: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起征时间后在沪购入新建商品住房、存量房的且不符合免征条件的客户方
房产税过期不缴纳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为每日未缴额的万分之五
上海房产税的税率为0.4%、0.6%(新购入住房的单价≤49732元平方米的,税率为0.4%,新购入住房的单价>49732元平方米的,税率为0.6%)
【房产税的计算公式】:
新购入房屋的应税面积×新购入房屋的单价×70%×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