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个回答
限价商品住房的价格在土地出让前,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的20%以上比例下浮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应当在项目开工或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前,由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和房屋、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布。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