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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规定,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取消审批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研究制定物业服务标准规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信息公开、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前,住建部、省住建厅尚未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据悉住建部、省住建厅已在着手制定相关配套文件,我市也已根据上级规定精神调研拟定有关政策,将适时予以发布。对于一级资质申报问题,目前住建部、省住建厅已暂停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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