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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形式发放住房补贴的职工,其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0%-12%,存储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其余部分作为住房货币补贴,存储于个人住房补贴账户,该账户参照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对职工无影响,公积金按月代扣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也正常从补贴账户扣款。个人公积金存款按年结息,每年6月30日为计息日。上年结转的为存量余额,当年归集的为增量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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