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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户口在株洲,您可携带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文书、身份证、株洲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一式三份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加盖原单位行政公章),来中心一次性提取您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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