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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新单位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您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后,可以办理接收业务。异地公积金账户转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系统,转移办理时限需向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金额转入公积金中心系统并确认信息无误后会分配至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您可通过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账户信息。如转移办理时间较长,本人可持身份证至所辖分中心查询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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