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1个回答

  • yumeijing0_EM579

    物业维修基金是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房产局)收取的,由国家统一管理,开发商属于代收性质,你可以拒绝其代收,自己去房产局缴纳。如果开发商没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承诺履行修路的义务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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