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赔付?2、房屋有验收合格证么?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能办理房产证?3、已经入住大半年,马上入冬,能供暖么?4、房屋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怎么投诉不管用呢?[青岛]

共1个回答

其他1个回答

  • 8cd8G3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违约问题,以便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有关房屋验收合格证问题,您可要求开发单位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或向房屋验收主管部门咨询;经落实,春和景明一期现正在办理房屋面积实测绘成果备案手续,经审核,该项目实测面积目前已超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容积率,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待开发公司补缴出让金完善用地手续,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可继续向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登记。届时,开发公司应配合您共同申请办理个人房地产权证;有关社区配套供暖问题,建议您向市政有关部门反映;对于房屋在验收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建议您向建设主管部门咨询。

二手房推荐

    查看更多二手房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