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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雄兵 经纪人

    一、房屋所有人双方自愿交换房屋,属于商品市场买卖行为,因此,对于房屋交换价值不相等涉及的契税征收,凡多交付价款的一方承受的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标准的,执行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的政策。 二、凡纳税人属于房屋交换的,暂以手工方式征收税款。 三、对房屋交换价值相等免征契税的,以契税纳税申报表代替契税核定通知书。即,对于房屋交换价格相等计税依据为零的,使用两张《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契税纳税申报表》,其中一张申报表由税务机关在备注栏中注明应纳税额为零,并加盖税务所契税征收专用章,交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手续,另一张申报表由税务机关留存。 四、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或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及时予以退还。

  • 李国华 经纪人

    契税优惠政策是以面积计算: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3%;90-144平方米的首次置业1.5%,二次置业的3%;90平方米以下的首次置业1%,二次置业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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