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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拉下来的格式合同。是有法律效果的。
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都需要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网上备案,都具有法律效应,具体的权利与责任要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上予于明确。 开发商自拟的合同只要不违反合同法,在你们双方自愿、平等的条件签订的也是有法律效应的。
预售只能开发商把客户稳住的一种手段, 真正起作用的还是商品房销售合同. 这样的合同是房管局统一印制发放的. 开发商拟定的只能是双方简单意向的表达,并不能真正代表该商品房真正的买卖关系确定!
没有编号的是没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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