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司法解释现在处于意见稿阶段;如果按照旧的婚姻法解释,婚前如果写的是单方的名字,那就是婚前个人财产和办不办两证无关。在财产没有理清之前的话,离婚是不成立的,既然是协议离婚,那么说明对财产分割没有异议.
原则上,双方在结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该更改为“已婚”。但是,该案例中,当事人的婚姻状况一栏显示的是“未婚”。那么,应该属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与其现况不一致。同时,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其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与其现况不一致的,不影响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当事人应该以书面的形式,写清不一致的原因。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您好,首先,如果你名下目前还有房,再买是2套房。其次,如果你名下无房,但是有过贷款记录,买房仍旧是2套房,按揭还是可以办理的,但是利率就要上浮1.1倍。离婚后半年之后可以买房,如果之前没有用过公积金贷款是可以使用的,如果使用过,需要结清之前的贷款,人均居住面积小于32㎡才能再次使用。
谢邀。婚后,丈夫将房产赠与妻子,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二人离婚丈夫是否还能要回房产呢?由于题主描述不清,我就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解答。一、房产是丈夫的个人婚前财产,即使离婚,该房产也是属于丈夫个人所有。房产是丈夫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因婚姻状况发生变化而发生变化,所以二人即使离婚,丈夫的个人婚前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本案中有个情况,就是丈夫在婚后将房产赠与了妻子,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么赠与行为是否生效呢?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变更,是以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本案中,即使丈夫口头或书面将房屋赠与了妻子,但双方没有去房屋管理中心办理房屋权属的过户登记,所以房屋的产权不发生变化,该房屋依然属于丈夫个人所有。即使二人离婚,该房屋也属于丈夫个人所有。二、房产是夫妻双方婚后购买,但登记在丈夫一方名下,若离婚,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只能主张该房屋的一半权利。婚后二人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房产在婚后购买,虽然只登记在丈夫一方名下(即使丈夫将房屋赠与了妻子但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的情况下,依然视为房屋产权登记在丈夫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只能主张该房屋的一半权利。
你当初看上他哪方面了?才和他走进了婚姻的坟墓,你们之间存在爱情吗?如果还没离,那么深思下抛开钱财不说,如果是相亲相爱的两个人,其他任何事情都能共同解决,一个男人愿意借钱和你结婚也是一种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