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迟早都要交
你好,相关部门已电话回复。谢谢。
您好,过户视为买卖,需要按照房屋面积大小缴纳契税。90平米以下1%,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
您好,过户视为买卖,需要按照房屋面积大小缴纳契税。90平米以下1%,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
您好,来信收悉!您在网站查询到的在售房源参考总价,是出售方对准备出售的房源价格的报价,这个价格完全来自于市场,不是官方根据该房源当前的市场价给出的参考价格。此复!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2017年8月16日
不公布了,住建局网站只有维修资金的公告了。
您好,建议您可以向开发商质询或者向所在地住建部门反应一下相关问题。
城乡路灯委托运营维护后,新增乡村路灯电费可否纳入县财政支付,如何支付,尚未明确。目前,新增乡村路灯电费暂由乡村支付,待相关办理程序确定后,由职能部门办理。罗源县住建局
您好,以下为对您问题的回复: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小区业委会任期届满前应当选举出下一届业委会的成员,由新的业委会成员履行责任;业委会由小区全体业主负责监督,为全体业主服务。
可以从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经适房申请步骤: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您好,过户视为买卖,需要按照房屋面积大小缴纳契税。90平米以下1%,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
五证: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三个证由市住建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首付款
住建局管理的事情那就多了,不过都是房产方面的问题,比如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等等多个方面。说的直白一点,房屋的动迁、搭建、赔偿款等问题,都要经过住建局的,要是有关房地产方面的问题,这个也可以到住建局咨询的,周一到周五的时间,都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讲解的。
您好,过户视为买卖,需要按照房屋面积大小缴纳契税。90平米以下1%,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
您好,农村建房要经过村集体(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村民建房理事会批准。建房审批的具体流程是:1、提出申请:建房申请人持经本村民小组23以上农户签字(村民小组组长和四邻必须签字同意)的报告,向所在地村民建房理事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组会评:村民建房理事会和村委会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讨论,经讨论通过后,将申请建房户的现有住房面积、户籍关系、用地理由、占地类型、用地面积、规划情况、四至界线、权属是否有争议等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所在的村民小组张榜公示。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村委会上报的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申请表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安排乡镇(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查实拟建房地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是否符合公路、水利、林业、电力等部门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员签署意见后,一并将申报材料上报乡镇(街道)分管领导。4、发放证书: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建房的,乡镇(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土资源管理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副本)》、《建设用地批准书》,并领取通用标准设计图纸。5、张榜公布:农村宅基地经依法批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所属的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公布期限为5天。6、放线及施工:建房户应在开工前7日向乡镇(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土资源管理所申请放线,方可开工建设。放线时乡镇(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要组织施工人员对房型效果图和设计图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加强对农村村民建房过程中的建筑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和日常检查。7、竣工验收及登记发证:农村村民在建房屋竣工后,应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竣工验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安排乡镇(街道)相关领导、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村委会、村民建房理事会等人员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将验收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资料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买房子的是你们、说房子有缺陷的又是你们,禁止政府建设的又是你们
开发企业同意按照整改要求再提供部分地下车位用于对外租赁,目前正在公司流程审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