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借条到底会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个其实是很难讲的,因为我们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去进行判定,举一个比较简单的例子来讲,如果说夫妻两个人之间的名分是真实存在的,而且两个人的经济也是相互独立的,并没有任何的共同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两个人之间所签订的借条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是有法律效力的。要是说两个人的经济并不独立,而且存在着很多的共同财产,那么夫妻之间的借条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从法律上来讲,如果说借条上面只有夫妻当中其中一个人的签名,那么作为另一方来讲,是没有任何义务去偿还债务的,也就是说谁签的借条,那么所欠下的债务就由谁去偿还。很多人可能会讲这笔费用是两个人结婚之后才欠下的债务,所以应该要夫妻共同去偿还这笔债务,但是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共同的债务,如果明确是由个人进行偿还,那么,另一方是可以不承担任何债务的。
夫妻之间的借条到底会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个其实是很难讲的,因为我们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去进行判定,举一个比较简单的例子来讲,如果说夫妻两个人之间的名分是真实存在的,而且两个人的经济也是相互独立的,并没有任何的共同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两个人之间所签订的借条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是有法律效力的。要是说两个人的经济并不独立,而且存在着很多的共同财产,那么夫妻之间的借条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按照以前的规定借条是夫妻一方签字,而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当然这也分具体的情况,如果夫妻有一方不同意这种借款形式,而另一方则强行签字,那么这样的情况只有签字一方是有债务的,另外一方可以不承担偿还义务。那如果是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只有夫妻一方来签字,那么这种借条的经济全部是用来家庭的活动,那么这样的情况,夫妻双方都应该有偿还义务。所以主要看借钱的目的是什么,夫妻双方有没有经过商量,是否同意,再来决定借条的偿还义务。
新婚姻法当中的借条解释应该通过以下的相关意见来说比较合理。在最高人民法院给出的财产分割问题意见当中,有这么一条说法,凡是在夫妻双方一方签字为借条的主要部分时,另外一方其实是没有责任偿还的。而在夫妻之间如果形成的债务理论上来说,应该是夫妻共同的债务情况,但如果是在个人债务的处理方面,则可以由个人财产进行清理。所以这个是大家必须要重视的地方,要分清楚前后和单方面双方面的解释。
夫妻之间的借条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应该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说夫妻两个人在结婚之后,为了自己个人的利益或者是为了自己的其他朋友,而相互之间形成了这种借贷关系,那肯定这个借条是受法律保护的,甚至可以说在两个人分开之后,这个钱该还还是要还的。但如果是夫妻之间形成的借条,只是为了夫妻之间而使用,那情况就又不一样了,所受到的法律保护只能是局限于夫妻之间而已,所以说将来是否需要追回这笔钱就要另外计算了。
一般夫妻之间是合理合法的再无关系,那么这个借条也就会有法律保护效果,但是结了婚以后,家里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果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些债务关系,那么夫妻双方也要共同承担。当然在结婚之前双方都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这样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就可以区分开来。如果夫妻双方发生的债务内容是婚前财产,那么同样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是婚后发生的债务关系,那么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借条是否写还款日期,以双方协商为准,并无强制性规定,也不会影响借条的效力问题。
这种情况 根本保护不了你 的利益。你的意思也就是提供这个担保 假如到时候借款人 无力偿还 你还不想用你的房产证承担担保责任 对不对?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手续 现在非常严格,用房屋作担保 ,要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 办理他项权利登记,也就是你的房子 担保后 在不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就不能出售 在余值不足的情况下 不能在办理担保,假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的话,银行就有权利按照你与银行签订的抵押贷款协议,到人民法院起诉你,将房屋查封冻结,最后进行拍卖,还银行的欠款。及时你与借款人私下签订其他的协议,但你俩之间的协议,明显损害借款人银行的权益时,法律是不予认定的,奉劝你尽量不要借自己的房产证为其他人担保,由于这种情况下,假如借款人不偿还 或无能力偿还借款的时候,你的利益就要被损害了本人现在在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工作,你说的这种情况,遇见过很多,有问题可以给我留言
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途径追讨债务: 第一步,找对方协商,看对方是否承认借条并还钱。 第二步,如果对方拒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有借条,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胜诉的几率较大。 第三步,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仍然拒不支付欠款的话,可以向法院神奇女强制执行。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你好,借条的有效期是两年。
这种情况 根本保护不了你 的利益。你的意思也就是提供这个担保 假如到时候借款人 无力偿还 你还不想用你的房产证承担担保责任 对不对?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手续 现在非常严格,用房屋作担保 ,要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 办理他项权利登记,也就是你的房子 担保后 在不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就不能出售 在余值不足的情况下 不能在办理担保,假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的话,银行就有权利按照你与银行签订的抵押贷款协议,到人民法院起诉你,将房屋查封冻结,最后进行拍卖,还银行的欠款。及时你与借款人私下签订其他的协议,但你俩之间的协议,明显损害借款人银行的权益时,法律是不予认定的,奉劝你尽量不要借自己的房产证为其他人担保,由于这种情况下,假如借款人不偿还 或无能力偿还借款的时候,你的利益就要被损害了本人现在在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工作,你说的这种情况,遇见过很多,有问题可以给我留言
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途径追讨债务: 第一步,找对方协商,看对方是否承认借条并还钱。 第二步,如果对方拒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有借条,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胜诉的几率较大。 第三步,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仍然拒不支付欠款的话,可以向法院神奇女强制执行。
可以向法院起诉,并查封房产。
你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借款到期就要还钱,如果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或者到期没能力还,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你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退的,你这是属于违约的情况,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这完全有可能。这种情况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违反本人意愿的,可以主张无效。但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去房产局补办一个房产证,证明房子是你自己的才可以进行买卖!步骤一:查册买卖双方达成条件后,在双方签署合约之前,可以自行到房管局查册。步骤二:签约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房屋买卖合约》。步骤三:晒图、递件晒图资料:提供房地产证原件。递件资料:包括1、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原件校对);2、房产证(共有证)原件;3、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4、《房地产买卖合同》。步骤四:查税包括购方应交税和售方应交税。主要有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步骤五:交税、过户步骤六:办房产证、收楼。领取房产证、办理售楼手续。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取款项的凭据。至于借款事由,不是借条必须载明的事项。借条应当载明:出借人名称、借款人名称、借款数额(大小写)、借款日期、归还时间、逾期归还的法律责任等,同时,还要有借款人签字或者按指印。
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4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如果法院不能与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有些法院即直接裁定将宅基地拍卖或交由债权人抵偿债务。如果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法院可以按照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相关部门做出让步。《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如果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国土资源及房管部门只要按照法院的裁定执行即可,司法权与行政权就不会发生冲突。但是,有关宅基地的转让,法律、法规已经设立了严格的转让条件,一般宅基地房买卖合同都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法院能否超越法律的规定运用司法权力变相进行宅基地买卖呢?宅基地房能否买卖是专属于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的权力,如果法院关于宅基地房拍卖或者抵债的裁定不符合宅基地转让的相关规定,国土资源和房管部门是有权拒绝协助办理相关的权属变更手续的。
首先你要知道,房产证借给他人的话,写什么借条都没用.如果你们关系特别好,所谓朋友有难,做兄弟的能帮则帮.那还写啥子借条嘛,你要有心里准备.。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取款项的凭据。至于借款事由,不是借条必须载明的事项。借条应当载明:出借人名称、借款人名称、借款数额(大小写)、借款日期、归还时间、逾期归还的法律责任等,同时,还要有借款人签字或者按指印。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取款项的凭据。至于借款事由,不是借条必须载明的事项。借条应当载明:出借人名称、借款人名称、借款数额(大小写)、借款日期、归还时间、逾期归还的法律责任等,同时,还要有借款人签字或者按指印。
呵呵,这个可以好商量的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