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联名卡激活问题请与制卡银行柜台核实确认。2.公积金提取必须符合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房租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不满足提取条件则账户在单位进行封存,待满足提取条件后再办理提取手续。如果满足提取条件则需要通过原缴存单位的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您好,如身份证号,姓名一致,一般情况下市管公积金账户自动合并。
您好,1、目前因租房、购房申请公积金提取时,为确保资金安全需要使用公积金联名卡作为您的提取账户。2、目前支持办理联名卡的银行一共为八家:交通银行,建设银行(部分网点),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
您好,app暂未对外宣传使用,如有疑义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就中心下属任一网点进行查询。
需单位经办人重新为您办理约定提取.
您好,无需注销,选择其中一张办理提取业务就可以。
您好,目前北京已经开通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请您与您当地的公积金中心核实,如果也开通了此业务,可通过新单位所属的异地公积金中心发起申请即可。转移至异地后的相关业务请您咨询当地的公积金政策。
您好,请向银行进行核实。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建议您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以便我们有针对的为您解答。
您好,如果离职,建议本人持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下属管理部柜台查询您公积金账户情况,如果仍在单位账户下封存,则应当由原单位为您办理,如果账户显示为集中封存,则可受理个人办理。如果您联系不到原单位,请具体咨询公积金所属管理部。
您好,职工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有合作的银行柜台直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目前支持办理联名卡的银行一共为八家: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
您好,不受影响。
建议您办卡三个工作日后进行注册。
成功制卡后,持卡人本人必须按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联名卡的激活操作。只有在联名卡成功激活后(一般情况下为三个工作日),相关住房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提取等功能才能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激活操作请按照发卡银行的要求办理。
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目前共有九家商业银行可发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分别为: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北京分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缴存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上述九家银行北京市内的任意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缴存人可选择多家银行办理多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但每家银行只能办理一张。京外银行不能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职工由北京市转到外省市工作并已在外省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工作调动后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简称“中直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简称“国管分中心”)或北京铁路分中心(简称“铁路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由申请人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中直(国管、铁路)分中心提出转入申请。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中直(国管、铁路)分中心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业务,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数据及资金的转移,无需申请人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任何手续。 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按照住建部要求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则暂时无法办理转移业务。 若异地转移失败,建议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个人信息填写是否正确,或拨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核实原因。
职工如有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中直(国管、铁路)分中心,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职工可申请将已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单位经办人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完整并有职工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14)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时应在表格空白处写明原缴存单位全称。办理转入业务11个工作日后,可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左侧“我的账户”,点击“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转入金额。需重新办理联名卡。
可以的,只要您名下没有招商银行卡,那您办的招商银行公积金联名卡就是一类卡
如办理过约定提取,需变更卡号才不会影响提取业务。
您好,可以。
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目前共有九家商业银行可发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分别为: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北京分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缴存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上述九家银行北京市内的任意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缴存人可选择多家银行办理多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但每家银行只能办理一张。京外银行不能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一般情况下应使用本市联名卡,如您确实有困难,在本市有其他银行卡,需由单位缴存管理部审核签字后使用其他卡片。
公积金是一次性提取,后期还房款可以办理摊还
经公积金业务网点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户提取可以使用其他银行卡片或存折。
以下链接中“管理部及银行业务网点”内的所有网点均可办理取消网上业务申请。
不能在石家庄取,您可以将北京的公积金转入石家庄。 职工由北京市转到外省市工作并已在外省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工作调动后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简称“中直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简称“国管分中心”)或北京铁路分中心(简称“铁路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由申请人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中直(国管、铁路)分中心提出转入申请。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中直(国管、铁路)分中心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业务,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数据及资金的转移,无需申请人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任何手续。 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按照住建部要求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则暂时无法办理转移业务。 若异地转移失败,建议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个人信息填写是否正确,或拨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核实原因。
非本市户籍缴存人不符合异地转移或销户提取条件的,如公积金账户封存半年以上、家庭生活困难或回家务农不再在北京工作,本人一再坚持要求销户提取的,需由本人填写承诺书后,办理销户提取,若在京重新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须将销户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退回。如未按要求退回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五年后再次申请租购房提取时,曾提取的数额要在账户中封存。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异地,违规提取的不良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非本市户籍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15)。销户提取经公积金网点柜台审批后可以不使用联名卡做为提取账户。
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目前共有九家商业银行可发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分别为: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北京分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缴存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上述九家银行北京市内的任意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缴存人可选择多家银行办理多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但每家银行只能办理一张。京外银行不能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需符合相关条件,请您对照查看符合您的提取项并准备相关提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