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缴款失败,单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再次缴款: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变更委托收款日再次发起托收(委托收款日当天不能变更)。 单位经办人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变更委托收款日,再次发起托收(参见问题解答第88题);单位经办人也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表》(住房公积金表203)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变更委托收款日。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缴款。 单位经办人可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缴款。
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与《住房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补缴手续:1、单位填写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您好,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业务平台进行补缴。
我们的短信都是通过光大银行的平台发的。请到公积金营业厅柜台领取资料,资料袋上注明了需要补充的资料。
您好,若您缴存为长庆油田分中心公积金,如何补缴需咨询缴存地长庆油田分中心。祝您顺利。
您好,留言板块没有测算功能,请您持身份证原件到贷款网点进行测算或本人通过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中“常用计算器”进行测算
公积金补交的流程: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或现金到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窗口存款;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
公积金补交的流程: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或现金到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窗口存款;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
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分两种情况:按月补缴和差额补缴。 (1)按月补缴 单位未按时为部分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办理按月补缴。按月补缴时,应按住房公积金年度申报。例如:某企业2018年住房公积金年度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单位经办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为某职工补缴2018年5月至2018年8月住房公积金时,应按2018年5月至2018年6月、2018年7月至2018年8月录入两条补缴记录,不能按2018年5月至2018年8月录入。 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为职工办理按月补缴住房公积金操作步骤如下: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后,点击页面左侧菜单栏“公积金”,再选择“汇补缴”中的“补缴”,点击页面中间位置“编辑补缴清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补缴: 第一种方式为选择逐人补缴。 点击“添加补缴人员”,在“录入补缴信息”页面录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确认录入信息无误后,点击“查询”,系统会显示人员基本信息,在下方信息栏中选择“补缴类型”(按月补缴)、选择“补缴起始年月”和“补缴终止年月”,系统会自动计算出“补缴金额合计”,然后点击“确定”后,再点击“保存”,在弹出的页面中再次点击“确定”。如继续添加人员可重复以上操作,完成录入全部补缴人员后,点击“确认申报补缴清册”,系统会提示“申报补缴清册成功”,点击“确定”; 第二种方式为选择批量补缴。 点击“导出模板”,在导出的Excel表中编辑完成补缴人员信息(“证件类型”需按导出的Excel表中的提示信息以01、02形式录入,不能录入汉字),编辑完成后将文件保存在电脑中。再次进入“编辑补缴清册”栏目中,点击“导入(补缴)清册”,选择电脑中所保存编辑完成的补缴人员Excel表文件,点击“提交”,如系统提示有错误信息,可双击错误信息条目进行修改。完成补缴人员批量导入后,点击“确认申报补缴清册”,系统会提示“申报补缴清册成功”,点击“确定”。 如需要查看已提交的补缴信息,可点击“查看已提交补缴信息”栏目,再点击“查询”即可。 (2)差额补缴 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错误,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办理差额补缴。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调整职工缴
公积金不存在续交的问题。之前上了一年,现在没上,那么之前的一年的缴存金额将被封存,然后等到有单位给上公积金后,住房公积金缴存状态会被激活。对于之前没有交的可以选取补交。有关公积金补交总结有这些。公积金补交的流程: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或现金到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搜索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窗口存款;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关注事项:正常补缴即集中汇缴形式的补缴,指个人(非单位整体)因故中断公积金汇缴一段时间后,单位为恢复该职工的正常汇缴而进行的对该时段的集中补缴。在正常补缴业务中,月补缴额应当等于该职工的月汇缴金额;不定额补缴指职工由外省市调入时,为其开立个人账户后进行的一次性补缴;对单位整体欠缴一段时间后,想恢复正常汇缴的或单位整体采取几个月集中汇缴一次的,不得采用上述补缴方式,应按正常汇缴处理,否则会引发单位仍处于欠缴的状态;单位办理补缴业务时,应当在补缴清册中正确地填写补缴类型,以便中心柜员作出正确的判断,进行相应的处理;单位填写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的个人账号、姓名、补交金额等项不得有涂改痕迹。
职工投诉单位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投诉: (1)现场投诉。职工可持证据材料到管理中心所属各管理部投诉单位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证据材料包括:投诉人身份证据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等);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劳动关系证据原件、复印件(如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劳动仲裁决定书或者法院判决书等);工资收入证据原件、复印件(如工资条、社保缴费明细或者银行代发工资明细等)。管理中心受理立案后,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2)网上投诉。职工可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在首页“互动服务”栏中点击“我要投诉”,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管理中心收到投诉后,将约请投诉人到所属管理部进行查证和立案,届时请投诉人携带相关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同上。 被投诉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由单位登记开户时选定的管理部进行执法;被投诉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由发现的管理部或受理投诉的管理部进行执法。
建议您与投诉管理部联系,将您的情况向管理部反映,以执法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通过网上业务系统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分两种情况:按月补缴和差额补缴。 (1)按月补缴。 单位未按时为部分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办理按月补缴。操作步骤如下: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后,点击页面左侧菜单栏“公积金”,再选择“汇补缴”中的“补缴”,点击页面中间位置“编辑补缴清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补缴: 第一种方式为选择逐人补缴。 点击“添加补缴人员”,在“录入补缴信息”页面录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确认录入信息无误后,点击“查询”,系统会显示人员基本信息,在下方信息栏中选择“补缴类型”(按月补缴)、选择“补缴起始年月”和“补缴终止年月”,系统会自动计算出“补缴金额合计”,点击“确定”后点击“保存”,在弹出的页面中再次点击“确定”。如继续添加人员可重复以上操作,完成录入全部补缴人员后,点击“确认申报补缴清册”,系统会提示“申报补缴清册成功”,点击“确定”; 第二种方式为选择批量补缴。 点击“导出模板”,在导出的Excel表中编辑完成补缴人员信息(“证件类型”需按导出的Excel表中的提示信息以01、02形式录入,不能录入汉字),编辑完成后将文件保存在电脑中。再次进入“编辑补缴清册”栏目中,点击“导入(补缴)清册”,选择电脑中所保存编辑完成的补缴人员Excel表文件,点击“提交”,如系统提示有错误信息,可双击错误信息条目进行修改。完成补缴人员批量导入后,点击“确认申报补缴清册”,系统会提示“申报补缴清册成功”,点击“确定”。 (2)差额补缴。 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错误,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办理差额补缴。 第一步:调整职工缴存基数 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调整。在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单位可以在跨年清册核定外,通过网上业务系统为职工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单位也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柜台调整职工缴存基数。单位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住房公积金表207)。表格正面填写补缴人员身份信息后,勾选“差额补缴”,填写补缴起止年月、“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以及“补缴金额”,表格背面“勾选‘差额补缴’需调整职工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需填写内容”栏由经办人签字,正反面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步:编辑补缴清册。
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缴款失败,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再次缴款: 一是通过变更委托收款日再次发起托收(委托收款日当天不能变更)。 单位经办人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变更委托收款日单位经办人也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表》(住房公积金表203)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变更委托收款日。 二是单位可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再次缴款
你好,很抱歉,不可以。
可以的。以北京为例。补缴的办理程序:(1)支票方式补缴的程序①单位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补缴书》、《补缴清册》及与《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补缴,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②补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③若出现支票金额与《补缴书》金额不一致的情况,管理部接柜人员还需打印《暂存款凭证》一式两份,此时机制《补缴书》下方注有“该《补缴书》与《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共同构成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字样。管理部接柜人员盖章后,一份与机制《补缴书》一同退单位经办人。(2)采用其他缴款方式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比照汇缴相应缴款方式办理。(3)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单位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进行申报。
单位补缴, 单位由于以下原因:(1)未能及时办理缴存登记,应按规定办理补缴。(2)单位因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批准缓缴的,在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按规定办理补缴。(3)单位未能在每年的7月1日对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进行统一核定调整的,可补缴当年7月份至调整基数前一个月的差额。个人补缴职工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新参加工作,未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开户手续而按规定需补缴的,应办理个人补缴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公积金补缴流程如下:第一,可以由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的补缴业务;第二,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补缴业务;第三,核准程序,属银行网点直接办理补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由管理机构职能科室负责受理。核准程序为:科室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单位为全部职工补缴公积金分为首次汇缴前的补缴和正常汇缴后的补缴,以上补缴业务由银行网点受理后按“单位补缴”业务处理,并在电脑系统备注栏中注明补缴月份。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可分为漏缴的补缴和少缴的补缴两种情况,其中对于少缴的补缴,对应月份已汇缴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原则上不予办理个人补缴。因计算错误等原因确需补缴的,应提供职工工资清单及单位补缴说明。
需以单位为主体进行补缴。
你好,不能补。
你好,需要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大厅审核是否可以办理补缴。
一、住房公积金的概念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概念的具体涵义主要是: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以上就是公积金的具体概念,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公积金补缴的办法有哪些!二、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方法一般来说,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漏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的公积金等情况通过补缴方式完成。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是如何办理补缴的。第一种情况是: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需要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材料赴汇单位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进行补缴审核;开户银行公积金承办人员当场审核,通过后,收取资料,即补缴完成。第二种情况是: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12个月的,则要先去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然后再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材料赴单位开户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进行补缴审核。区县管理部承办人员当场审核,通过后,收取部分资料。经办人员带好公积金中心审核后返还的资料到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办理补缴手续,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承办人员经审核,即补缴成功。以上内容就是公积金补缴的相关介绍,希望上述文章能帮助大家处理好公积金补缴的相关事项。
你好,请单位经办人拿《威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一式2份,到公积金大厅说明漏缴的原因,前台审核后确定能否补缴。
如果您有住房抵押贷款,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手续参阅http:www.xzgjj.comhtml2008011020080110104628.html。
您好,申请公积金贷款关于缴存时间的条件为借款人需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以上,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连续、足额、按时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个人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根据您的描述,公积金账户补缴金额无法计入贷款申请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