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单位:华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官方资料显示开盘时间为:2019年04月
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就是了
物业不是政府机构,也不是行政机关,而是广大业主聘用的服务机构,它的职责就是全心全意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业主要求物业公开账目是合法理由——哪有拿了雇主的钱不报账的!以前的法规有一个叫“物业管理条例”,但因为物业不是管理而是服务,因此,这个条例作废了,新的法规叫“物业服务条例”——它哪来的管理权!物业不公开账目的,你们可以拒交物业费,或者炒他们的鱿鱼。
太扯了吧,要求赔偿这当然是合理的哇!!这是你定的房子,别人却能大摇大摆的进门来装修,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吧。这个物业管理处肯定是要负主要责任的,新住户去装修的话不应该每家每户去登记以及查看相对应的户主名是否相符合的吗?发生这种事情,这个小区的物业得有多粗心啊,不难想象以后的服务态度、水平之类的.可以的话走法律途径,给物业一个教训!
我们知道,越是高尚住宅区,小区的物业管理费越高,有的高级住宅区的物业管理费达到每平方米每月2.5美元或3美元。而高级住宅的面积一般倾向于大而豪华,一般的面积都在100平方米以上,所以每月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或煤气、取暖费也会相对较高,在购买这类高档住宅的二手房时就应该注意上述问题。 在签订高档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应该把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和缴费情况、暖气费和其他收费的情况都搞清楚,最好在交易时彻底了解,否则当交易完毕后,物业公司会拿着欠费单来找麻烦。
小区物管费涨价程序如下: 物管费涨价需经业主大会通过才行。 由业委会牵头,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全体业主来共同表决,需要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能通过。 小区前期物业费是在政府指导下制定的,但业委会成立后,物业涨价属于市场经济行为,由市场来调节价格。 《物业管理条例》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的,为的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 由国务院于2007年8月26日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共7章70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在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在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删除第十条第二款。 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应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四、将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
一、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主要责任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二、小区业主的责任划分 根据“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业主对其所有的物业应承担维护责任;其他设施、设备依情况不同而不同: 1、房屋的室内部分,即户门以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水、电、气户表以内的管线和由业主负责维修的部分如自用阳台,除自己维修外,业主也可委托有关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专业维修人员代修; 2、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的部分为: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即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主体公用设施; 3、由市政公用单位负责维修的部分为:住宅区内的水、电、煤气、通讯等管线的维修养护,由有关供水、供气及通讯单位负责,维修养护费也由其支付。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上述有关单位另有约定的,按双方约定确定维修责任。 维修责任的承担: 1、业主未履行其维修责任,致使房屋及附属设施已经或者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可授权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造成损失的,由业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人为造成公用设施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恢复原状,不能修复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另外,小区内的其他地区责任划分有些既不属于物业管理公司,也不属于业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居住小区内其他设施管理职责 居住小区内供气(包括煤气、天然气)电话、路灯及相关设备、设施、管线等,均分别由供气企业、电信和路灯管理部门各自负责维护、管理。 2、居住小区内绿化管理职责 居住小区内绿化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由园林绿化部门负责;树木、花草、
您好,租吧,老房子买家贷款比较不好贷,您不急的话可以租出去,等以后拆迁。
当然要交呀,开发商具备了交房条件,然后按合同约定交房给你,如果你由于没时间或者其他原因未办理交房手续,那一般开发商会发函给你通知你什么时候去办理,否则则默认交房,那从那时候起就要计算物管费了,因为你不住,不代表其他业主不住,只要有人住,就需要有保安,保洁,维修,维护等物业工作实施。好的小区的话,因为你家没人住还是有阻止异常访客的工作在做,那收物业费也是合理的呀。现在一般办理了交房但没去住的业主,物业费是可以打折的,具体打多少折要看物业了。一般是最低可以打到七折。
如果要涨物业管理费,要么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变更了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物管费,要么是有物价部门批复的定价文件。如果没有这两样之一,应该是不可以的。你可以找物业公司要涨价的依据,看他们怎么解释。业主委员会是不是不用通过全体业主投票就有权同意变更物管费,要看你们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是怎么写的。
你在购买房子之后这个使用权也是属于你的,你把房间里的飘窗打了之后是没有关系的,现在很多的人在装修房子的时候会觉得是比较碍事的,所以是会打掉飘窗或者是进行更改,我觉得这样都是没有关系,要是物业喊你去进行复原是不用去搭理的。现在购买房子的人也是有很多,你一定是要去当地了解清楚这个户型,要是觉得户型是没有问题就可以去购买,你可以找专业的装修团队来帮你设计,是可以根据你的要求来进行设计,等到设计好了没有问题就可以来进行装修,购买材料的时候也是要严格把关。
物业单位:青岛海悦东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官方资料显示开盘时间为:2014年12月
物业单位:东莞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官方资料显示开盘时间为:2017年12月
物业单位:佛山市港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官方资料显示开盘时间为:2020年06月
可以拒交,因为他也是属于一种无照经营,不符合国家法律保护,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根据该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的是一种协助义务,即房地产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有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测绘成果报告及房屋分户平面图等。 此外,很多购房合同中也会约定,由开发商代购房者办理房产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仅仅承担办理房产证的协助义务,而且承担起了办理房产证的主要义务。
物业单位:佛山市港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官方资料显示开盘时间为:2020年06月
所以买房要买自己的物业公司的房子
当然要交呀,开发商具备了交房条件,然后按合同约定交房给你,如果你由于没时间或者其他原因未办理交房手续,那一般开发商会发函给你通知你什么时候去办理,否则则默认交房,那从那时候起就要计算物管费了,因为你不住,不代表其他业主不住,只要有人住,就需要有保安,保洁,维修,维护等物业工作实施。好的小区的话,因为你家没人住还是有阻止异常访客的工作在做,那收物业费也是合理的呀。现在一般办理了交房但没去住的业主,物业费是可以打折的,具体打多少折要看物业了。一般是最低可以打到七折。
物业单位:国耀物业&官方资料显示开盘时间为:2017年12月
物业单位:暂无信息&官方资料显示开盘时间为:2015年05月
物业单位:现代联行物业&官方资料显示开盘时间为:2018年12月
物业单位:太仓市新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官方资料显示开盘时间为:2014年11月
你好,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根据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如合同有约定需缴滞纳滞纳金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但物业公司无权以此不批准业主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