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国家为了保持房产方面的平衡问题而征收的一种税费,它已经发展很多年了,并且基本上是实施的比较完善的一种税费,房产税暂行实施细则有哪些呢?关于房产税的实施条例我们要了解,房产税不是针对个人征收的,而是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假如购买房屋过多的话那么是需要征收房产税的,这样可以防止很多哄抬房价的问题产生。
由于房产税是地方税,征收也是用来充实地方财政,倾向于以省为单位征收,因此只要本省内部统筹协调即可。不动产登记并不是为了推进房产税做准备,有没有跨省的不动产登记、房产信息是否全国联网,与对房产税的出台都没有必然联系。2015年房产税出台的可能性很小。
按揭办理房产证的办法: 就是你和房产商签的的购房合同上面有一条交房日期是多少多少, 那个交房日期就是开发商允诺的办房产证的时候, 办房产证就是带上你的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证明(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购房不动产发票,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到政务中心缴纳契税后即可办理。 另外提一下: 房屋权属证明书 这个证在开发商那里领 非常重要 就相当于房产证,希望能帮到你
房产税征收时机日益成熟,近年来放假越来越高,政府为了压低房价而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相关知识: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农村房屋不用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 展开
能够有效推动房价快速上涨
您好,上海和重庆已经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据称深圳和广州有望接棒上海、重庆,入围第二批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城市名单。
1.第一,“上海模式”符合循序渐进改革规律。我们知道,“重庆模式”和“上海模式”的根本区别就是,征税范围不同,重庆对增量房和存量房征税,而上海只对增量房征税。也就是说,重庆房产税改革方案,不仅对居民新购房屋征税,而且对已经购买同时达到高档住房标准的房产也征税。上海则不同,征收范围仅指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
别墅也要征收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独栋商品住宅,新购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 其中:新购高档住房是指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2011年征税标准为9941元平方米。 税率:分为0.5%、1%、 1.2%三档 其中:一是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二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每年应纳房产税额=应税建筑面积×房屋交易价×税率 如果全国开征房产税,武汉别墅很有可能在征收范围之内。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四、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局批准。 第三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四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五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二;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二。 第六条 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社会举办的学校、图书馆(室)、文化馆(室)、体育馆、医院、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公共、公益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 五、个人自有自用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六、经有关部门核定属危房、不准使用的房产;
题主好,南京暂时没有城市要交房产税。全国只有重庆和上海是试点房产税的城市。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题主好,“第一套房”或将不征房产税“房产税推出后,将使得当前正在进行的这轮房地产调控,达到与过去不一样的高水准。”贾康接受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开征在搭建一个制度框架,过去我们只会在交易环节征税,保有环节并没有到位,它是缺失的,现在就是要填补这个缺失环节,具有制度改革色彩。贾康还表示,房地产税并不会是**调控的“最后一张牌”,未来调整一定是多种手段综合使用,就像物业税,实际上物业税跟房产税是一回事,都是在保有环节中征税,但因物业税有一个较长立法过程,房产税只需在现行税收政策中进行试点就能推出,因此会选取先行推出房产税,现在问题在于如何不失时机地进入试点。业内盛传上海和重庆已积极表态,愿意首批进行房产税试点。对于这点,贾康表示,现在他并没有掌握更多信息,但试点城市一定会在一线城市中产生,北京、上海、广州都有可能。虽然最后方案尚未确定,但现有信息表明,房地产税不会向“第一套房”征收,投资房将成为房产税调控目标。贾康说,房产税对现在楼价肯定会有影响,但不都是负面,应该全面看待其作用。房产税对配套改革、房地产经销发展、收入再分配都有很大意义。
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为第二批营改增试点城市
上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统计部门每年公布。重庆市房产税改革试点采取分步实施,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包括: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题主好,上海和重庆房产税试点的实施,拉开了房地产税收体制改革的序幕,使得住房保有环节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具有较大的研究意义。从现在两市颁布的房产税细则来看,重庆模式以高端豪宅为重点征收对象,较为符合重庆市政府“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房地产调控理念,对高档住宅成交形成有效制约。而上海模式以多套房为主要征收对象,由于2010年末上海执行了“限购令”,实际上缩小了房产税的征收面,但上海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均价偏低,实际上是扩大了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并且使得更多的住宅以较高税率缴费。
重庆对独栋住房存量增量都征收房产税,税率采取超额累进税,最低的一档是0.5%,最高档1.2%,税率比上海高但是征收的面太窄了。总之,上海、重庆房产税力度太弱,对住房市场、对投机者构不成多大压力。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的影响我给您介绍一下。 2011年1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1月28日,上海和重庆两地发布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方案,并开始施行。 上海针对本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以及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适用税率暂定为0.6%。 重庆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不论存量房还是增量房)、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个人新购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税率为0.5%——1.2%之间。 两地开展房产税试点的四年多来,房产税对房价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而房产税的收入甚微,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较小。希望可以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