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和《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成公积金委【2015】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住住房,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并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有余额的,即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房费用。 2、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成公积金委【2013】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借款人具备贷款条件且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多少会对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产生影响。
你可以选择去小区物业那儿问一下
张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租房的关注。您通过公开信箱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就来信中反映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公租房政策规定,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租房。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根据您的情况介绍,您在2017年购买了住房后卖出,则您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应退出承租的公租房。若您有特殊困难情况,可以向小区房管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房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是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保障。也是以后产生矛盾和冲突的时候解决问题的依据,了解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很重要。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商榷确定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有这些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第三条:租金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第七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应该终止合同时,通常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第九条:违约责任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年
你好,对方是否能够胜算,需要看证据能不能达到你构成违约的目的。建议详细咨询
根据我市现行公积金提取政策,职工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2)租赁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 1.职工未提供登记备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税证明的,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单身职工提取限额为:主城区每月900元(10800元年)、主城区以外区县每月600元(7200元年);夫妻双方提取限额为:主城区每月1800元(21600元年)、主城区以外区县每月1200元(14400元年)。 2.职工提供登记备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税证明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您好!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和《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成公积金委【2015】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住住房,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并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有余额的,即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房费用。 2、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成公积金委【2013】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借款人具备贷款条件且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多少会对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产生影响。
一般来说,出租方没有保管承租方财产的义务,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我市关于公有住房出租管理的文件为重庆市政府于1982年9月印发的《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布的通知》(重府发〔1982〕207号),已将该文件的图片发送到您预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的关心和支持!
您反映的两江名居D区5栋32-16屋面渗水情况属实。经核实,小区房管中心组织维修单位已对你户房屋顶面进行防水处理,由于涉及屋面防水故维修周期较长,再加之近段时间重庆阴雨天气较多故整改进度缓慢,户内维修需待墙面干透之后才能进行整改。经小区反映目前室内渗水墙面已经干透,可进行施工处理,希望您予以配合。我局将督促跟进维修事宜。此情况,已与您电话沟通解释。 此复
电话联系您被告知问题已得到解决。
你反映A区6栋10-2转租公租房一事,已即由房管中心同物业、社区、警务核查处置。一经查实,即依规依约严肃处理。 阳台排水问题已经核查,并督促整改完成,亦对住户进行了教育告诫。我们还将做好复查检查、巡查防止反弹,也请你监督我们的工作。 此复
按照公租房政策规定,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租房。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根据您的情况介绍,您在2017年购买了住房后卖出,则您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应退出承租的公租房。若您有特殊困难情况,可以向小区房管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此复
现已将重府发【1982】207号文件扫描件发送至您预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