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账户封存满6个月可以提取。2.如果异地单位给你缴存公积金了,可办理公积金转移。3.本人户籍不在本市的可以提取。
网友您好,可能是您未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证的原因,所以政府信息平台没有您的失业信息。您可以到我们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提取。(需准备单位失业证明、身份证、银行卡)。
您好:请到合肥公积金中心开接收函,然后到蚌埠原单位开支取单,凭以上资料到我中心大厅办理转移手续。
您的留言应该是属于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官网里面有《蚌埠市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缴存范围,不含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就业人员,所以不符合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大理这边目前还没有地铁开通运营
1、现在还不能办理线上的异地转移。2、(在没有新的单位给你缴存公积金的情况下)你可以带离职证明、身份证、银行卡办理公积金的提取销户。因为社保信息里没有你的失业信息(可能你没有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政府回购房是政府在土地出让的程序中就确切的指出由开发商负责建设,房子一旦建成,政府再按照之前约定好的价格再把它买回去的房子。这样的房子一般都是被作为保障房的,那么购房者如果买政府回购房签了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政府回购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政府回购房买卖合同是成立的,从买卖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时就已经成立,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从房屋产权进行转移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如何购买政府回购房1、首先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室。2、区住房委员会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3、申请人向市住房委员会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4、市住房委员会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购买政府回购房资格认定通知》。5、申请条件需要是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且已组建家庭,市区常住户口是指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镇户口;5年以上户口是指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按户口簿登记的迁入日计算。6、另外银行贷款是有年龄限制的。按照各个银行针对个人贷款的规定,在我国购房贷款的年龄限制是18周岁以上,但是实际操作时可能是必须年满20周岁,实际贷款者的年龄和贷款年限不能超过65岁的,个别银行可能有所不同。政府回购房买卖的限制1、申请条件需要是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且已组建家庭,市区常住户口是指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镇户口;5年以上户口是指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按户口簿登记的迁入日计算。2、购买政府回购房限制主要体现在产权方面的,仔细说来的话还是有很多种限制情况的,共有人是政府回购房买卖风险的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当事人之间的政府回购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3、另外如果申请银行贷款是有年龄限制的。按照各个银行针对个人贷款的规定,在我国购房贷款的年龄限制是18周岁以上,但是实际操作时可能是必须年满20周岁,实际贷款者的年龄和贷款年限不能超过65岁的,个别银行可能有所不同。4、还有就是对于购房有面积的限制,对于申请人市住房委员会室对申请
政府回购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政府回购房买卖合同是成立的,从买卖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时就已经成立,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从房屋产权进行转移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如何购买政府回购房1、首先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室。2、区住房委员会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3、申请人向市住房委员会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4、市住房委员会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购买政府回购房资格认定通知》。5、申请条件需要是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且已组建家庭,市区常住户口是指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镇户口;5年以上户口是指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按户口簿登记的迁入日计算。6、另外银行贷款是有年龄限制的。按照各个银行针对个人贷款的规定,在我国购房贷款的年龄限制是18周岁以上,但是实际操作时可能是必须年满20周岁,实际贷款者的年龄和贷款年限不能超过65岁的,个别银行可能有所不同。政府回购房买卖的限制1、申请条件需要是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且已组建家庭,市区常住户口是指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镇户口;5年以上户口是指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按户口簿登记的迁入日计算。2、购买政府回购房限制主要体现在产权方面的,仔细说来的话还是有很多种限制情况的,共有人是政府回购房买卖风险的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当事人之间的政府回购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3、另外如果申请银行贷款是有年龄限制的。按照各个银行针对个人贷款的规定,在我国购房贷款的年龄限制是18周岁以上,但是实际操作时可能是必须年满20周岁,实际贷款者的年龄和贷款年限不能超过65岁的,个别银行可能有所不同。4、还有就是对于购房有面积的限制,对于申请人市住房委员会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购买政府回购房资格认定通知》
西外市政府有3套在售房源。均价6801元平,周边中介公司1家。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2.逾期两年未使用(企业原因) 3.逾期两年未使用(政府原因) 4.违规使用 5.使用期满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2.逾期两年未使用(企业原因) 3.逾期两年未使用(政府原因) 4.违规使用 5.使用期满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这要看当地的政策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如果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可以征收土地的
你好,大理这边没有地铁的。
您好,这要看具体的情况哦,一般都是按面积来定的
政府保障房不免征土地增值税,目前各项税收文件中均没有保障性住房可以不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税的规定。保障性住房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指定经营单位回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按照政策规定向特定对象销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各类住房。北京市对保障性住房的土增税政策中,有如下两点与对商品房的要求不同:一是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增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政策规定销售各类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而销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按照预计增值率实行2%至5%的幅度预征率。还有是纯保障性住房在土增税清算时可不提供税务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增税清算鉴证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没有配建商品房及商业配套设施的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比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保障性住房,在清算时可不提供税务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2.逾期两年未使用(企业原因) 3.逾期两年未使用(政府原因) 4.违规使用 5.使用期满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2.逾期两年未使用(企业原因) 3.逾期两年未使用(政府原因) 4.违规使用 5.使用期满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一般只有安置补助费是按人口来进行的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2.逾期两年未使用(企业原因) 3.逾期两年未使用(政府原因) 4.违规使用 5.使用期满
政府集资房是属于经济适用住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以及产权年限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关说明:集资房的买卖效力规定如下:1、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2、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均明确规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3、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4、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可知,集资房是为了保障和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而兴建的,这种集资具有明显福利性质,它首先以具备该单位职工的身份属性为前提条件。由于政府在土地、信贷、税收等方面都采取了补贴性的优惠措施,其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性,故目前全国各地对集资房的转让是严格限制或持否定态度的。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2.逾期两年未使用(企业原因) 3.逾期两年未使用(政府原因) 4.违规使用 5.使用期满
政府集资房可以买,说明如下:1、政府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2、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相关说明:1、集资房买卖或无法办理房产证。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2、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3、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4、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
限价房可以买卖。限价房买卖限价房从本质来说还是商品房,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但是,因为是低廉的限价房,所以国家对于限价房的买卖也进行了相应的限制。1、购得限价房的家庭需在交房之日起一年之内入住;2、限制:限价房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3、购得限价房的同时不得再申请其他。
按不同情况交易价格计算方法不同:政府指定机构优先购买的,交易双方以房源项目市场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价格;购买政府产权份额的,按房源项目市场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计算;. 上市转让的,按照上市转让价格及其浮动幅度计算,如上市交易价格低于房源项目市场基准价格的,按房源项目市场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计算。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由于国家没有出台过明确的政策和操作方法,不少买主担心买了房子以后会遇到土地使用问题。其实目前产权到期默认的解决方法就是缴纳一部分土地有偿使用费,但是具体的缴纳标准和细则并未出台。因此具体的做法还得看各地的规定而视。
看你是坐的士还是坐地铁,如果是地铁的话,可以找附近的city hall站(Ns红线)坐2站至marina bay站,再转cc线黄线一站就到酒店marina bay sands站了,也非常方便。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是按照户籍人口数进来行分配的。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2.逾期两年未使用(企业原因) 3.逾期两年未使用(政府原因) 4.违规使用 5.使用期满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是按照户籍人口数进来行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