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积金余额大于1年还贷本息额的,提取额度以每月还贷本息为限,可签订最短1年,最长3年的《委托协议》。
您好,我市按月委托提取业务自2015年6月正式实行,至今已签约职工已超过三万多人,且签约职工人数还在不断增长,每月月初支付还贷提取资金时需分批处理,资金到账时间如遇月初为法定节假日的也会顺延,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对支付系统不断进行优化,尽量提高资金支付的速度。因还款情况会对职工个人征信产生影响,公积金中心也在办理按月委托提取还贷业务时,通过书面协议,建议职工在还款卡内留足一个月的月供做为周转,并在每月的还款日前关注银行卡内余额,若账户资金不足,应及时向银行还款卡中补充资金,以免造成贷款逾期、罚息等违约责任。经查询公积金操作系统,您的账户每月在正常扣划,请关注您的收款账户到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