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已经和廉租房一起,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国家规定,公租房申请条件包括: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要求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且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并且对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和收入有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