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
各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
为更好地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保持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04月01日起恢复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对象和条件:红河州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红河州辖区内自住房时,符合红河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