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2012年以后毕业在青落实就业单位并具有青岛本市户籍的研究生可申请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户口不在青岛不能申请补贴。若您是派遣期内毕业生,已与单位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订就业协议,并办理派遣手续,您可落户到用人单位集体户或单位人事代理部门集体户。感谢您的参与!
住房补贴的相关政策,您应咨询住房保障中心(原房改办)。
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形式发放住房补贴的职工,其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0%-12%,存储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其余部分作为住房货币补贴,存储于个人住房补贴账户,该账户参照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对职工无影响。您可以在网站—政策法规中查看《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住房补贴也由单位按月缴纳。单位有困难的,可以暂不缴纳补贴部分。
符合提取条件的,补贴账户余额也一并提取。
这个需要根据个人情况以及政府政策。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其中一项规定:借款人的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缴存余额包含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补贴账户余额。
缴纳公积金与户口是否在大连无关,政策是统一的。2017年12月9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拆分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和住房货币补贴个人账户。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形式发放住房补贴的职工,其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0%-12%,存储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其余部分作为住房货币补贴,存储于个人住房补贴账户,该账户参照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
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时,正常申请提取即可,公积金和补贴同时提取。
补贴账户可用余额也正常代扣还款。
若您在5月份与新单位有劳资关系,则单位应该为您补缴5月份的公积金。单位之前报批过新职工执行才职工比例的,可以不为新职工缴纳补贴部分;之前未报批过的,应该为职工缴纳补贴部分。
符合提取条件,不超过核定的提取额度,就都可以提取。
2017年12月9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将拆分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和住房货币补贴个人账户。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形式发放住房补贴的职工,其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0%-12%,存储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其余部分作为住房货币补贴,存储于个人住房补贴账户,该账户参照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对职工无影响。
补贴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您可以查看文件《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通知》(大政办发[2007]166号)。
开发区政策是有的,但还需去有关部门询问及申请
可以的,带着租房子的合同等相关证明可以提取
您好,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公积金贷款已签订按月代扣还款协议,则公积金账户剩余金额不可以提取现金。对于您说到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中包括住房补贴金额。
不可以。
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形式发放住房补贴的职工,其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0%-12%,存储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其余部分作为住房货币补贴,存储于个人住房补贴账户,该账户参照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正常办理提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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