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申请公积金贷款关于缴存时间的条件为借款人需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以上,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连续、足额、按时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个人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根据现行政策,如您符合上述条件,可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时名下有商业银行贷款未结清的,会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 2. 根据现行政策,如您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放款后的60个自然日内且距离上一次提取时间间隔满12个月符合条件可以申请提取首付款。家庭名下有商业贷款未结清的,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首付款金额。 3. 如您夫妻双方都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内缴存,且没有铁路职工,在长春市区内购房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冲还贷条件必须签订按月冲还贷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