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买卖的委托公证,如果房子产权清楚,不涉及第三人 权利,则直接买卖过户,一般不需要公证。如果房子在买 卖时卖方没有房子的两证,则办理公证,进而大限度保护 买方的利益,携带资料就买卖合同到相关地点办理即可。 期房一般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 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 产权证(大产证)为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 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 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 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 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 期房制度由于有各种利弊,目前在中国有取消的趋势。
期房买卖的委托公证,如果房子产权清楚,不涉及第三人权利,则直接买卖过户,一般不需要公证。如果房子在买卖时卖方没有房子的两证,则办理公证,进而大限度保护买方的利益,携带资料就买卖合同到相关地点办理即可。 期房一般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 期房制度由于有各种利弊,目前在中国有取消的趋势。
期房买卖的委托公证,如果房子产权清楚,不涉及第三人权利,则直接买卖过户,一般不需要公证。如果房子在买卖时卖方没有房子的两证,则办理公证,进而大限度保护买方的利益,携带资料就买卖合同到相关地点办理即可。期房一般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期房制度由于有各种利弊,目前在中国有取消的趋势。
期房买卖的委托公证,如果房子产权清楚,不涉及第三人 权利,则直接买卖过户,一般不需要公证。如果房子在买 卖时卖方没有房子的两证,则办理公证,进而大限度保护 买方的利益,携带资料就买卖合同到相关地点办理即可。 期房一般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 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 产权证(大产证)为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 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 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 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 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 期房制度由于有各种利弊,目前在中国有取消的趋势。
期房买卖的委托公证,如果房子产权清楚,不涉及第三人权利,则直接买卖过户,一般不需要公证。如果房子在买卖时卖方没有房子的两证,则办理公证,进而大限度保护买方的利益,携带资料就买卖合同到相关地点办理即可。 期房一般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期房制度由于有各种利弊,目前在中国有取消的趋势。
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 赠与书; 3. 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 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赠与书的主要内容: 1.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 赠与的理由; 4. 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 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 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