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昭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问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一、受理与诉讼主体 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1、逾期交付房屋逾期交付房屋就是卖主将已经超过约定时间的房屋交付给购房人,但是因为是逾期交房购房者应该追究谁的责任,购房者是否可以追究卖主的责任以及该如何处理这其中关系。逾期交房处理方法是购房人在接收房屋时有权查看房屋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果房屋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再交付给购房人使用,购房人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卖主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购房人与卖主约定逾期交房,但是合同中的交房日期没改,这样是不可以追究卖主的责任的。2、房屋权属证书缺失购房人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所购房屋房产证的原因比较复杂,比如开发商楼盘土地使用手续不合法、楼盘开发商还没有支付楼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楼盘开发商存在违章建筑楼盘的情况等。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可以提供解除购房合同来解决,并且向楼盘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