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购买一手房,不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合同签订日期一年以内凭购房发票或税控收据、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材料申请购房提取业务。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可以办理购房提取手续。
估计不可以的,当时收钱的时候,应该是给你开了收款收据的!那上面应该是有日期的,可以证明你是什么时候交的钱的哈!
不可以 除非公积金提现。不过公积金需要留半年或者一年的余额
南宁二套40%,南宁有房无贷款也是40%
您好,小户型的房子已经售罄
可以起诉,带着所有的相关材料和证据,是房主的错误
可公积金贷款
建议去公积金处查询一下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购房首付款的,提供:《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准购证(已支付首付款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
您好,职工购买一手房,不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合同签订日期一年以内凭购房发票或税控收据、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材料申请购房提取业务。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可以办理购房提取手续。
您好,职工在我市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时,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具体事项请就近咨询住房公积金服务厅。
基本没什么房子了,考虑2楼顶楼的可以考虑,接受不了楼层就不要考虑这里了
还买旭辉啊,交房质量网上搜一搜一大推的问题》换个项目考虑吧。
新房先交款,交完款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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