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依据《合同法》里面关于延迟交房需要付违约金的情况来看,具体的2017年延安延迟交房违约金有多少,是由你朋友与卖房子那边要去进行沟通,但是依据是按照《合同法》里面的相关规定来定的。
这个需要看具体情况的,业主和客户都有发生这种情况的可能。有可能是业主现在房子空置着有成本想租出去,租期内产生了卖房的想法,为了方便客户看房又不影响租户日常生活,很有可能会选择违约。如果是客户方违约,那可能是入住前想租一年,但是租期内因为工作变动或者居住不适应等原因选择退租,也可能是租户要买房了,而且买的房子还没选好,他她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搬走,所以只能先签一年,之后再违约退租。 当然也可能有其他情况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