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商品房的区别、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区别: 1、保障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限价商品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 2、保障对象户籍要求不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某某市的户口。限价商品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某某市居民户口或持某某市居住证的家庭和人员。 3、土地来源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为划拨方式取得,而限价商品房的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 4、销售价格确定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办理销售预售许可证之前,由物价部门确定。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前,在土地招拍挂文件中确定。 5、销售价格不同。经济适用房因为土地成本低(不含土地出让金)以及开发商利润受限制(3%),它的销售价格低于限价商品房。 6、准购面积标准不同。经济适用房在购买资格审批时,会根据家庭人口确定核准购房建筑面积,而限价商品房没有准购面积。 法律依据: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
面对不断上涨的房价,政府出台很多政策来缓解住房矛盾,限价房就是其中一个类型,什么是限价房,限价房有区域之别吗?限价房的定价是如何确定的。在限价房优先购买人群中,房改之后就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而又没有买房的这一部分人群应该优先。这样的政策是为了解决这一部分人,特别是在各单位都停止分房后的这批人,已经很久了可是还没有买房的,房价又上涨比较快的,这些人可以优先购买。那么限价房分布哪些地区?需要哪些部门审批?限价房分布在些地区?限价房在全国范围内各个城市都有分布,限价房是政府推出的保障性住房用以缓解购房困难住户的压力,以成本价面向申购者,在各个城市一般修建于比较偏远些的地方,主要是减少成本的支出,以青岛为例: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近日发布了全市保障性住房在建项目进度。统计显示,目前全市共有76个保障性住房在建项目,其中包括16个经适房项目,共2140套房源;4个限价房项目,共562套房源。这些在建未配售的经适房中,位于市北区的有4个项目,共656套房源。可售套数最多的项目是位于金华路的金域府邸,共有347套房源,目前进入装饰安装阶段;另外,金华路33号的汉河四方地块改造项目可售房源也较多,共有218套,目前正进行主体施工;连云港路76号的民建大厦项目有72套房源,目前处于装饰安装阶段;黑龙江南路162号项目仅有19套房源,正在进行主体施工。限价房需要哪些部门审批1、市房管局按规定对各区房管局(马尾区房管所)上报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其购房资格。2、摇号工作由市房管局牵头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的限价房以公开摇号确定购房顺序公开,各有关开发单位配合实施。各有关开发单位应拟定公开摇号工作方案并报市房管局审定,现场摇号工作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实施。经公证部门确认的摇号结果,由市房管局在报纸、市房地产联合信息网公布。3、选房和销售:开发单位根据公证部门确认的摇号结果,拟定本项目选房、销售工作组织方案并向市房管局报备。售房时间、地点以及签订购房合同等有关事项由开发单位负责通知购房人。
当然可以买了,只不过国家对保障性住房申请购买者有一定的要求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各类保障房对申请者的要求均有所不同,廉租房需要是当地城镇户口,家庭年收入要在当地最低收入一下,公租房针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和刚从学校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的学生以及当地的其他一些规定,这两者均不可买卖交易。经适房也是有收入要求的,实际要看当地是怎么要求的,这个五年之内是不能买卖交易的,假如私自买卖,需要交纳土地收益和其他费用。限价房的政策相对能宽松一些,不过各地均有各地的规定,实际的规定、要求需要到当地保障房管理中心或廉租办咨询。
1、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必须位于同一城市,个人抵押购房贷款不接受异地抵押物; 2、不接受评估现值在10万元(含)以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3、已办妥产权证明,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的情况; 4、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不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 5、抵押物为商品房的,房龄一般不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年;抵押物为商业用房的,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0年; 6、原则上不接受闲置超过6个月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
不可以买卖。根据《廊坊市限价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具有当地城镇户籍,已婚(离异满1年)或者年满26周岁的单身,并在本地工作、居住;(二)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县(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1.5倍以下,家庭总资产低于45万元;(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转让过住房及其他房屋超过1年的,视为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家庭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对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需提前退出其住房保障;(五)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天津非农业户籍。其中,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申请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含天津空港经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区)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二、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家庭人口为2人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6.75万元;单人申请的,本人上年收入低于6.75万元。 三、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人均财产低于10万元(含);家庭人口为3人的,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含);家庭人口为2人及以下的,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含)。 四、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人申请的应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1、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必须位于同一城市,个人抵押购房贷款不接受异地抵押物; 2、不接受评估现值在10万元(含)以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3、已办妥产权证明,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的情况; 4、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不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 5、抵押物为商品房的,房龄一般不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年;抵押物为商业用房的,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0年; 6、原则上不接受闲置超过6个月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