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盘流程 1、询问产权情况(产权人,是否按揭,租期,租金,装修情况,带家电否,看房是否方便)。 2、了解业主的心态价格,给业主一些市场分析和我的建议价! 3、建议(写个委托书,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方便的话留个钥匙,多留个电话号码)。 二、接客流程 1、接待客户:接待客户是销售过程的第一关,也是至光重要的一个环节,能否给客户的第一印象好坏(专业与否)全看这个环节,接待客户的前提是对待客户要真诚,热情,专业(主要是熟盘); 2、审客:了解客户的真正需求是审客的目的,故在此环节中,有技巧的询问客户,才是重中之重,吧“问”问题养成一种习惯,这才是了解客户需求的最终核心,注意运用“二选一”原则:“您是喜欢代装修的还是毛坯的?”将客户的需求了解清楚后,针对客户的需求,如楼盘的具体位置,户型,朝向,市场均价,大概楼层,准确的设盘; 3、设盘:了解客户的真正需求后,设盘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一般、是选择一次看房不超过三套房,好/中/差各一套,设盘的前提是:对所推荐的楼盘必须是自己看过房的切合业主沟通过的,了解业主的真正想法(卖方原因等),最好是做过家访的楼盘。 三、推盘流程 1、推盘前先要在系统中查看该物业是不是低于市场价的“荀盘”,及时UD业主了解该物业基本信息(包括房屋产权状况,欠款情况) 2、时间允许的话,实地考察该物业,重点了解花园社区状况,楼层,朝向,装修以及物业管理情况,了解该物业周边配套,交通情况。通过跟业主沟通了解业主售房的真正原因和心态,看业主是不是诚心交易。 3、结合历史销售数据和该楼盘在售其他物业销售状况,提炼出该房的卖点。然后再拿起客户本,UD有需要的客户,向他介绍房子的卖点,告诉他这个房子正是他所需要的,告诉他现在有很多人都在看这个房子,业主急卖,以促使客户及时过来看房。以上推盘流程结束。 四、看房流程 1、看房前准备看楼纸/卷尺/指南针/文件等一切所需物件,然客户先签好看楼纸,选择好最佳看房路线,尽量选择豪华路段,借此提高所要看楼盘的性价比欲地段,在看房路程中与客户聊聊所要看楼盘的周边设施,借此更加了解客户的需求,也可以聊聊家常,与客户多套近乎,借此给客户留下深刻的印象; 2、看房过程中,给客户介绍...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又称"中介合同"。是指居间人为委托人和第三人提供订约的机会或充当介绍人而取得报酬的协议。(l)居间合同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这种服务表现为报告订约的机会或为订约的媒介。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进行居间活动的结果,其目的在于通过居间活动获取报酬。居间人的活动只有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合同关系才有意义。(2)居间人在合同关系中处于介绍人的地位居间合同的客体是居间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实施中介服务的行为。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或当事人一方,居间人只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为委托人报告有关可以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第三人,给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在当事人之间充当“牵线搭桥”的媒介作用,并不参加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具体的订立合同的过程,他的角色只是一个中介服务人。只是在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3)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双务性和不要式性居间合同的诺成性是指,只要委托人与居间人意思表示一致,居间人就负有依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居间的义务,而一旦居间人的活动取得结果,委托人就应支付报酬,合同即成立,而无需以实物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居间合同的双务性是指,居间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就居间人而言,居间人有据实报告的义务;对委托人而言,合同因居间而成立后他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居间合同的不要式性是指,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居间合同的成立也不需采用特定的形式。如果约定不明确,应当遵循交易惯例。(4)居间合同具有有偿性居间人以收取报酬为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当然要向居间人支付报酬,作为对居间人活动的报偿。不要报酬促进他人订立合同的行为,不是居间合同,而是一种服务性活动,行为人不承担居间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意向金是指,在买方有购买意向后,委托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支付一定金额的意向金。定金则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意向金具有意定性特征,其支付条件、 金额、 转为定金的条件均应遵循当事人约定。 意向金转为定金,首先要符合居间合同约定的条件,包括意向金在有效范围内和符合约定的转定条件。同时,当事人无恶意促成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的情形,且定金需已支付。如果卖方同意买方的购买条件(要约),中介公司将意向金转交给卖方,此时意向金性质就发生变化,自动转化成定金,意向金协议也自动转化为定金协议。而出售方委托居间人保管定金的, 不影响定金的交付,构成指示交付,定金合同生效。 但若买卖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中介公司需把意向金返还给买方;若意向金协议转换为定金协议,那么将对买卖双方产生约动,买卖双方必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居间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而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居间业务根据居间人所接受委托内容的不同,既可以是只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的报告居间,也可以是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进行介绍或提供机会的媒介居间(即负责让双方联系起来),也还可以是报告居间与媒介居间兼而有之的居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