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那么没有遗嘱遗产怎么分?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房产公证遗嘱后,是否能直接过户呢?有购房者的父母在去世前已经订立遗嘱并进行了遗嘱公证,房产由子女继承。可父母去世后,购房者去办理房产的过户登记时,却被告知还需提供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并解释这份证书能够证明其他继承人认可遗嘱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为什么有公证遗嘱还不能直接过户呢?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和遗嘱公证完全是两个概念。遗嘱公证是被继承人生前单方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而遗嘱继承权公证是按照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处理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是对继承行为合法性的确认。1991年8月31日我国司法部和建设部共同下发的《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等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此规定,是必须要提供遗嘱继承权公证书的。但《继承法》并未规定在遗产分割时须对遗嘱中载明的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再行公证。遗嘱本身的目的就在于被继承人在多个法定继承人中根据其自由意志确定继承人,因此遗嘱、特别是经过公证的遗嘱其本质就在于赋予特定的继承人唯一性的继承权。除非发生《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否则遗嘱继承人对于遗嘱确定的特定遗产享有排他性的继承权。《物权法》中也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此《联合通知》既不属于部门规章也不属于地方性规章,作为政府部门的文件,其规定在公证遗嘱生效后,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仍需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文书的规定违背了《继承法》、《物权法》的规定。所以说,《联合通知》的规定并不合理。同时,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也存在很大的缺陷。一般情况下,公证费是对遗产价值的2%进行收取,进行公证反而会加重遗嘱继承人的负担。另外,若遗嘱生效后,仍需要所有的继承人一起到场办理继承权公证,这种做法会刺激其它非遗嘱继承人,他们一般会产生抵触情绪从而不配合办理继承权公证。但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这样的要求也是有他们的考虑,因为实践中遗嘱公证可以做多份,也可以撤销,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如果仅仅拿着一份遗嘱公证去要求过户,房屋登记部门不可能准确判断这是不是最终的遗嘱,只有这样的方式利于确定遗嘱继承人所持遗嘱是最后或唯一的一份。只是在目前的条件下,除非其他
(一)公证收费的标准是每个立遗嘱人400元左右。如果爷爷奶奶立就是800元左右。当然各省地收费标准不一致,具体咨询你所在地的公证处。(二)公证遗嘱要求立遗嘱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通常现在办理遗嘱公证要求出具医院开具的精神健康证明。而且在办理过程中要填表签字,如果不能填表就由公证处工作人员代填按手印。还有录音录像的步骤。(三)爷爷奶奶立遗嘱要分开单独立。对财产中自己的份额立遗嘱。如果爷爷无行为能力,那爷爷不能办理遗嘱公证,不过可以让奶奶办理。(四)如果爷爷不符合遗嘱公证要求,在神智正常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立遗嘱,但要有证明人签字,而且未来发生争议的时候要积极举证。
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拿着遗嘱书,去办理过户。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