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购房合同是一种新型的委托合同。随着房改政策的不断深化,购房货币化已经成为现实。住户一般都要通过自行购买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但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不了解如何购房、购什么样的房比较合算,因此,委托他人帮助购房就成为必要。注意事项:(1)要明确委托事项,即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购买何处房屋,多少平方米,每平方米的价格区间等。(2)要明确委托费用。包括受托人的报酬和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所支出的费用,以及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间。(3)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受托人应当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不得弄虚作假,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应当按时支付委托费用等。保管、委托合同类。
委 托 书 委托人:张三,女,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出生,现住******,公民身份号码:******。 受托人:李四,男,一九七八年一月十日出生,现住******,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人张三因在外地,不便前往深圳市办理本人的户口及档案迁移手续,特全权委托李四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本人的户口迁移及本人的档案转移手续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书。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签订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二0一九年九月一十八日
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一)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不经承租人同意扣押租金。这种感觉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二)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 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三)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坏,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出租人进行赔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履行责任的,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扣押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