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需要交纳房产税,说明如下:目前只有自用住宅免征房产税,自用商业房按原值的70%乘1.2%计算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相关说明:房产税征收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第二种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使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
第一套房是有房产税的,首套房的房产税如下征收规定:1、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2、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3、首套房房产税如何征收问题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其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暂行办法》施行前的独栋商品住宅,允许纳税人选择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住宅改商业用房需要交纳房产税如下:一、营业税:从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售房全额乘以5%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二、 个人所得税:分为核定征收和查验征收1、 查验征收:(转让住房的收入额-住房原值和合理费用)*20%=应纳税所得额2、 核定征收:成交价或指导价*1%。购房和转手时间差5年之外,卖方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三、 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二手房时,凡能够正确计算收入和扣除项目的,按增值额30%-60%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例如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60%。对无法计算扣除项目金额的纳税人按核定征收率征收:普通住宅按房价的2%征收,普通住宅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的3%征收。四、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五、契税:税率的规定是3%-5%,一般取3%为了支持房地产业,政府对一般商品房减半征收契税,对商业用房,别墅房产按3%税率征收契税。(超过地方政府规定单价和规定容积率房产的契税按3%征收)。相关说明:土地用途受到国家管制,在土地出让时土地用途已经确定,除非开发商已经申请且批准改变土地用途,否则不允许随意改变,因为会关系到开发商缴纳出让金的多少。
首先,要看商业用房的地理位置是否符合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开征房产税的地区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其次,要看商业用房是用于出租还是自用,自用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1.2%,进行计征;出租按照租金收入的12%进行计征。最后再确定应纳税额,即应纳税额=房屋的计税余值*1.2%或者租金收入*12%。一、定义: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二、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三、征收税率: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容积率计算细则如下:1、根据相关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2、容积率高低决定计税面积的大小。容积率的大小反映了土地利用强度及其利用效益的高低,也反映了地价水平的差异。计算公式为: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3、财税号文件规定,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即“大地小房”,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对宗地容积率大于0.5的,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即将全部地价计入房产原值。综上,宗地容积率高低决定计税面积的大小,而且根据相关规定,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
二手房买卖是要收房产税。具体征收详情如下:1、交易手续费: 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2、合同印花税: 房屋成交总额×0.05%。3、营 业 税: 普通住宅 2年内,房屋成交总额×5.55% 。2年或2年以上免征。非普通住宅2年内房屋成交总额×5.55%,2年或2年以上差额 ×5.55% 。4、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的1%或利润部分×20%。非普通住宅 房屋成交总额的2%或利润部分×20%。5、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 ,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0.25%,5年或5年以上免征。6、买卖合同公证费:买卖合同需要公证时才须缴纳,税费为房屋成交总额×0.3%。7、契税:是应由买方交纳的,交税比例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1.5%的契税。非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3%的契税。
别墅房产税如何征收 现在只有上海市和重庆市两个试点城市开征房产税。在上海市和重庆市以外的地方购买别墅不需要缴交房产税。1.重庆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对于独栋别墅,不管存量房还是增量房,均要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也将征税。 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注意事项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自用房产税税率是1.2%。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相关说明如下: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3、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