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第三套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十堰】
尊敬的网友,您好!缴存职工为本人或子女(十堰市辖区)购房提取:①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可提取夫妻双方账户总余额,提取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②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只能提取夫妻双方账户余额的50%,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50%;③第三次购房使用不予受理。提取次数按管理中心业务系统显示次数核定,职工即使提供房产查询证明,第三次提取也不受理。因您未留下姓名和单位,不清楚您的真实情况,无法为您详细查询。请您直接拨打十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外地加区号0719),也可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在线咨询。
2018-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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