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改委、人社部2011年颁发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8号令), 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房地产经纪人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每年的考试次数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确定。我市无组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相关权限。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8号令)规定,“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没有经纪人资格证不能获得房地产经纪服务资格。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由省一级主管部门负责,资格证考取及通过情况建议向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查询。目前,考取经纪人资格证后到土地局备案注册的为数较少。谢谢您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