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段家埠村】 楼房还是平房?

    2022-09-03 0
  • 【宝龙中央尊邸】 有没有小平房出租的

    2022-08-30 0
  • 【宝龙中央尊邸】 有没有平房出租啊

    2022-08-30 0
  • 【青岛印象·和】 139平房子。总价在多少

    目前一期139只有一个顶楼了,总价在220万

    2022-07-16 4
  • 【钰泉花园】 平房住不住

    2022-07-18 0
  • 【周哥庄社区】 楼房还是平房?

    2022-06-25 0
  • 即墨有套平房有产权证,李沧区有套楼房要卖,算不算唯一住房

    算唯一住房的 平房不属于商业哈

    2022-05-26 9
  • 我即墨通济柘车河村有四间平房带厢房,想找个长租,近两年要拆迁,合作也行

    好的,有需求的帮您留意

    2022-05-18 3
  • 怎样卖平房

    您好 平房一般都是集体产权 需要协议

    2022-04-10 10
  • 【九江路社区】 是平房吗还是楼房一层

    2022-03-09 0
  • 【李辛社区】 是单间出租还是普通平房

    2022-02-14 0
  • 【保利时代】 请问还有97平房子吗?

    还有的,现在新开二期,房源比较充足~

    2022-01-27 4
  • 【万科顺城·海潮云起】 有92平房间样板图发给我

    三室两厅元宝户型,无法发送图片

    2022-01-09 4
  • 我是即墨区一位居民,我现在居住的宅基地房屋因建于1978年,房屋因年限长属于危房,准备重新翻建一下,房屋四临均为空地,无邻居,我房屋现在是一层平房,准备翻建成二层楼房,请问我需要走什么审批流非常感谢。

    宅基地的审批由个人申请、村申报、镇(街道)审核,批次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国土资源所逐宗落实到户。具体程序如下: 1、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委会将用地申请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 3、公布期满无异议后,村委分别向辖区所在的镇(街道)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提出建房申请,规划部门按程序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国土所按程序初审。 4、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农用地的,需先申请分配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并按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再按宅基地审批程序上报。 5、经上述审核合格后,国土所到村庄张贴宅基地报批通告。 6、无异议后,村庄宅基地管理人员实地勘丈面积,调查四邻有无纠纷及侵权,核实现有住宅间数、户口、年龄等,填写《即墨市农村宅基地申批证书》,附市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它所需材料上报当地国土所。 7、国土所审查无误后,经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审核并出具同意上报意见后,报国土局审核。 8、国土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即墨市人民政府批准; 9、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国土所领取批准证书,到村庄张贴批准通告,会同有关部门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并在住宅建成后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符合规定的办理土地登记,发放土地使用权证。

    2021-12-04 1
  • 汤你好,我是胶南开发区烟台前的,我家在胶南沿海现在要房改,给我们的政策是不管房子大小平房一律赔120平方,这合理吗?老百姓要住楼房还要欠上一屁股债[青岛]

    2021-10-05 0
  • 【众安青岛新城市】 119平房源还有吗

    有的 赶紧去买,买完大家一起维权

    2021-08-13 8
  • 新政什么时候能实施?本人女 李沧区有一套100平房子,房产证也有,什么时候能落户?手续都有哪些?父母可以投靠落户吗?[青岛]

    您好,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岛市公安局正加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4月中旬发布执行。 具体办理手续将在《实施细则》中具体明确。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8】13号)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2021-08-15 1
  • 【中德生态园弗莱社区】 有没有一居室小平房的房子要租联系我

    2021-08-15 0
  • 请问一下,莱西乡镇户口,在青岛李沧区有一处89平房子 有贷款。有房产证。请问现在落户到青岛这处房子需要什么资质。[青岛]

    关于青岛全域城镇统迁的问题,请关注即将于4月中旬发布的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2021-08-14 1
  • 我是集体户(04年上学时候户口带出去,06年毕业后,落在街道集体户),对象是胶州农村户口,孩子现在一岁,与父母同挤在四间平房,现无能力购买商品房,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怎样申请保障房?[青岛]

    城镇户籍家庭申请我市市区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应全部具有我市市区常住户口。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暂住登记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 (聘用)合同; 3.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目前,可供配租的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是用工量较大的企业自建,用以解决本单位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开发区建设的部分公共租赁住房已面向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登记,其他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尚在建设筹集中。待房源具备配租条件后,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发布公告,组织实施配租工作。届时,可由外来务工人员所就职的用人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2021-08-12 1